省生态环境厅配合落实)二、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落实)(五)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落实)(七)推进各类地区特色发展,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落实)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责任,(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利用受损土地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省能源局牵头负责)实施全省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三年实施计划,(省能源局牵头负责)四、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九)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五、加快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十一)积极参与国际资源能源和产业合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建立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落实)安徽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行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