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2.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研发能力的非企业单位,(二)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三)限项要求1.同一企业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项,已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在研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已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的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原则上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牵头联合企业实施的,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联合出资、协同攻关,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和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区科技局:颜春曲联系电话:89521496附件:附件1.2025年度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指南(简表).wps附件2.2025年度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wps附件3-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pdf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