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无锡市财政性增信资金管理的通知》(锡财金〔2025〕3号)等相关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合作银行申请条件有意向申请参与本次遴选的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合作银行应当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5.承诺遵守《关于加强无锡市财政性增信资金管理的通知》、增信资金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合作协议等各项管理要求,(二)竞争条件对上浮银行风险分担比例、下浮贷款利率、风险防范措施明确、对省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响应程度高的银行,单户企业增信资金不良贷款本金余额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合作银行风险分担比例最低为20%,单户企业增信资金不良贷款本金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合作银行风险分担比例最低为50%,单户企业增信资金不良贷款本金余额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合作银行风险分担比例最低为70%,申请银行可在上述风险分担比例基础上予以上浮,分别提供单户企业增信资金不良贷款本金余额1000万元(含)以内、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超过3000万元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省、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增信贷款业务管理、风险防控能力、贷后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响应、不良贷款追偿能力、本行其他创新性管理举措与案例等情况,合作银行向市财政局提交申报书,市财政局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合作银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