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赵怡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银行账户:621****6258,参保人赵怡林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因违规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参保人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15日内,将违规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2534.4元退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银行账号:15050168665000000310附言:赵怡林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参保人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若拒不退还,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停止参保人的待遇支付,参保人拒不退还社保待遇行为涉嫌犯罪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如你方对本公告书有异议,可于本公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2月26日打印关闭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