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农牧奶发〔2023〕687号)文件精神,第二年验收合格后,须按照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根据验收结果及补贴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文件规定,该笔资金须通过“提级发放”的方式发放,即资金不下达至相关旗区财政局,而是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发放给验收合格种植主体,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饲料饲草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段骄烜0477-8588992鄂尔多斯市农牧局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