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软件业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主体按照“应统尽统”和“在地统计”原则,且从事以下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二、工作任务(一)组织企业开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xxcyqiye.miit.gov.cn)注册并根据要求及时、如实填报统计年报和月报(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市州工信局软件业统计工作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在系统内审核企业报表上报至省工信厅(管理端登录网址:https://xxcyguanli.miit.gov.cn),企业须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完成报表填写上报工作,各市州工信局应于3月20日前完成年报审核上报工作,《软件制度》中确定的软件前百家企业、重点企业和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重点企业填报重点月度报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报表》,填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报表》,各市州工信局应于每月14日前完成月报审核工作,各市州工信局要高度重视软件业统计工作,纳入统计范围企业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细则》规定,各市州工信局和纳统企业都要指定专人负责软件业统计工作,各市州工信局负责软件业统计的工作人员名单于2025年3月3日前报省工信厅信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