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大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三、入驻条件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入驻标准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四、空间与期限限制(一)每家创业企业(项目)申请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生物医药、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创业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五、配置标准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为一般装修,六、分配规则申请进驻单位(项目)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按评审专家意见并结合园区整体规划遴选入驻单位(项目),租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九、申请与审核(一)在线申请(初审)有意向申请单位(项目)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s://pnr.sz.gov.cn/d-cyyf)按要求在线提交信息(以单位申请的请填写单位全称,资质审核材料清单如下:1.深圳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创业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上述1、2、3、4项材料请登录深圳虚拟大学园(https://www.szvup.com)-办事指南-企业入孵-资质审核材料清单下载,(三)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在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我中心书面通知拟入驻单位并在用房平台进行租售结果公布,(五)拟入驻单位收到通知后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我中心依法取消申请单位入驻资格,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