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4年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管理办法》(沪松经〔2024〕102号)有关要求,区经委开展了2024年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认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街镇(经开区)推荐、部门联合评审,3家园区认定为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具体结果如下:一、认定永丰街道“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洞泾镇“云堡未来市艺术文创园区”、中山街道“一里之城”为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二、各园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聚焦发展重点,形成鲜明的产业特色,有序推进产业发展,按要求建立管理、监测、统计、服务等工作机制,规范园区运营管理,三、各属地单位应加强跟踪园区建设和运营情况,加快园内企业落地和产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