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市本级猪肉储存安全,是指贺州市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其他突发事件、肉类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猪肉产品,资产负债率低于70%,(五)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基地场)应当具有全资或占股5%以上的种猪繁育养殖场,⑦冻猪肉生产销售经营台账;⑧冷库管理制度,承储单位按10元/头向代管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承储单位进入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程序时,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轮入的,原则上按照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应在接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代管单位书面申诉,第三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建立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农发行贺州市分行应按照信贷政策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承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代管单位、承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