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衔接,决定对符合2024年度辽宁省汽车置换补贴条件、因补贴活动结束等原因未能上报的消费者开展线下补充申报,为保证申报、审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条件: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要求2024年8月30日前不含当日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地为葫芦岛市)、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5日,3.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商业银行借记卡)、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原件照片及复印件(说明:身份证需要正反面信息、转让过户后《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第1、2页及转移登记页信息、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为第1、2页信息),4.申报地点:葫芦岛市商务局306室,5.其他事项:市商务局收集有关申报材料后,将会同市税务局、市公安局、银联等单位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将分别对申请人提供的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2024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葫芦岛市商务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