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主体:现将截至2025年3月21日,请在商品信息表“商品名称”一栏填写:能够表明商品品类的中文商品名称+型号,商品名称与纳入我市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补贴品类无对应关系或对应错误的,该商品不予入库,经营主体自行比对查询,经营主体无需重复申报,仍于每月1日、11日、21日发送至指定邮箱:dlxfcj@163.com,将此错误信息复制至一张商品库信息采集表中,在操作类型一列填写删除,下一行填写正确信息,在操作类型一列填写新增,将信息修改表连同证明材料(清晰显示该商品或商品包装上的商品名称、条形码、能效标识的照片)发送至邮箱:dl15123736@163.com(前两位为字母DL小写),修改信息经审核确认后,3日内入库,附件:成功入库信息表(截至3月21日).xlsx大连市商务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