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浦人社规〔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初审,以下补贴内容符合申报的相关条件(明细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或区就促中心职业培训科反映,1、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20742816区就促中心职业培训科58740409转33292、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3室邮编:200127浦东南路3995号620室邮编:20012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