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辖区内注册、且符合相关奖励项目扶持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二、奖励项目和标准(一)政府质量奖,即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即中山市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前30名企业一次性资助1万元,对以上项目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资助金额、且每个项目最多1万元,申请本项奖补扶持的对象为在库“四上”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叠加奖补,申请此项奖补扶持的对象不限企业规模和类别,对主导单位(即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和主要起草单位(即排序2-6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叠加奖补,对取得以上成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件,申请本项奖补扶持的对象为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对取得成绩的企业或组织给予资金扶持:1、对推动企业质量技术进步,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资助,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