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文件要求,南阳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数字光电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审出拟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2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3月25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0377-63180700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0377-62376261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7-63196783通讯地址:南阳市张衡路2016号703室邮政编码:473000附件:第四批数字光电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拟支持项目名单.docx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