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宁波高新区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政策意见》(甬高新〔2025〕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经营促生产相关政策申报,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高新区内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二、支持标准1.对2025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20%(含)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或2025年不含基数的新上规入库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2025年1-2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每增长200万元,2.对2025年1-2月类增加值同比增速超20%(含)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或2025年不含基数的新上规入库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2025年1-2月类增加值较上年同期每增长1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2025年1-2月类增加值不得为负),三、申报材料(1)宁波高新区2025年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稳经营促生产奖励申请表(附件),(2)申报单位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5年2月的财务状况表(F203)并盖章,(4)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在3月26日前登录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pt.nmstart.com/)向工信局提出申请,资金由工信局直接拨付到相关单位,五、其他要求1.所有申报企业均须提交“专项信用报告”,附件宁波高新区2025年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稳经营促生产奖励申请表.doc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