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4〕23号)的规定,我局对280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医保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31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附件:1.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2.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住院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3.2024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2025年3月25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