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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2025-03-25
二、奖补标准依据企业2023年度较2022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最高10%)给予补助,三、申报流程1.盟市科技局、旗县(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通知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通知公告栏点击《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的通知》,下载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申报表》,申报材料中应包含其上述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下表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2)《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3)《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4)《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注明用途为“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申请用途”,4.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完成属地企业奖补申报资料初审及相关诚信信息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于4月18日截止,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4月23日前完成推荐,填报本区域《申报企业汇总表》行文上报盟市科技局,6.自治区级审核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组织,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审核工作,自治区税务局根据自治区科技厅汇总的申报奖补名单,提供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和研发投入金额,各盟市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2.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强化属地管理,对申报企业信息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3.各盟市科技局应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组织好属地企业的奖补申报与审核工作,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六、业务咨询方式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孙云霞0471-6328711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申报表》(企业填写)2.需提交的附件材料清单(企业提供)3.申报企业汇总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填写,逐级汇总)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24日附件: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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