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激励晋升的方式申请晋升一个导游等级”、第十三条“获得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表彰奖励的导游,可以向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晋升一个导游等级,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作出晋升决定后,应当报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明确的“2023年3月1日(含)以来获得的符合激励晋升依据条件的导游,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在核实信息并公示无异议后,现将激励晋升导游等级申请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符合第十二条激励晋升导游等级条件的初级、中级导游,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书面向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申请晋升等级,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研究审核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上报分管厅领导审批核准,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收到新的等级证书后,激励晋升导游等级是《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新明确的鼓励措施,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全面宣讲优化激励晋升政策和申请流程,附件:激励晋升导游等级申请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3月25日附件:激励晋升导游等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