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彭党发〔2023〕19号)《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兑现细则》(彭民经办发〔2023〕1号)要求,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拟兑现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兑现2024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宁夏新恒纺织有限公司、彭阳县美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宁夏盛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朗星科技有限公司4家各奖励资金20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举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举报电话:0954-7016101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