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5〕5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请有关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应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请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要求,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并于5月21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和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形成PDF格式)通过平台(http://green.miit.gov.cn)申报,检查报告于5月2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tjn@163.com),将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