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将3000个家庭农场、30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纳入高质量发展主体名录管理,培育1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一批市场化的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协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工作,为经营主体提供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重要性,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广泛宣传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