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6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其他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2025年工作要点》,依据《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党发〔2020〕64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等职责使命要求,以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实施中持续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任务,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人才选拔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二、推荐范围、方式和名额(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面向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教学工作的团队和人员,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和其他部属单位可推荐1个科技创新团队、2名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领军名额可调剂使用)和4名青年科技人才,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含数据中心)和科教融合共建平台,可在平台中推荐1个科技创新团队或1名科技领军人才或1名青年科技人才,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三、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要求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在自然资源行业领域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研团队人员可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员),且相对稳定,5.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应达到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的条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研发团队,4.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应重点推荐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省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应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部省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的一线骨干,特别是在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提出改进性方案或取得解决关键问题的小发明、小创造等,得到同行专家或业务司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青年科技人才,(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请于2025年4月25日后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c.mnr.gov.cn),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推荐单位审查,(八)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申报受理、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等具体事务;部信息中心加强软硬件投入,做好科技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五、咨询与联系(一)申报咨询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李楠(010)66557949部科技发展司徐浩(010)66558427(二)申报信息系统技术咨询部信息中心王雪菲(010)63882436(三)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535房间李楠(收)邮编:10086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