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电力服务水平,以电力先行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共同制定了河北省电力护航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坚持“电力先行和电等项目”原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提升京津冀地区绿电供应能力,二、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不影响、少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用电,指导企业开展电能质量需求分析并配置稳压设备,保障电能质量满足企业需求,指导企业通过调整生产时序、配置户用储能等方式错峰用电,对具备直供电条件的企业推动改造,加快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八、提升办电服务质效,在雄安新区深化“获得电力马上办”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