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一)建立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包联制,建立“政府专班+金融机构+重点企业”包联体系,(二)建立重点企业“推介白名单”制度,将符合地方产业导向的规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纳入广阳区重点企业“推介白名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四)加大企业上市引导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高效对接资本市场,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四有”(固定场所、专职人员、服务清单、考核制度)标准服务站,通过广阳区金融服务中心及时反馈基层金融机构经营问题,鼓励区法院联合金融纠纷调解机构提供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本地需求创新产品,(十三)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机制,区政府在经营活动各方面建立良性互动和上下沟通机制,优先支持聚焦本地发展的机构做大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