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电视剧(动画片)、网络影视剧精品创作资金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旅文办发〔2025〕2号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电视剧(动画片)、网络影视剧精品创作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联系电话:65370960、65348008)(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电视剧(动画片)、网络影视剧精品创作资金奖励实施细则为激励我省影视制作机构创作更多以海南自然风光、历史和人文风情为背景,一、奖励范围在我省申报的国产电视剧(国产电视动画片)、网络影视剧,宣传海南旅游文化形象并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推优的影视作品,国产电视剧(国产电视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每部奖励20万元,国产电视剧(国产电视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每部奖励50万元,(三)申报资金奖励的影视剧项目须已拍摄完成并上线播出,三、申报资格申报资金的项目单位,四、申报材料(一)资金申请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内容、附属材料真实性等相关要求的声明,对上一年度获得广电总局推优的影视剧项目予以奖励,省旅文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核定支持单位,省旅文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核定支持单位,六、监督管理(一)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