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即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推动新建建筑光伏建设政策落地生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珠海市规划科创中心召开政策宣贯会,解读《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政策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毛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全市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以及光伏建设相关从业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会,一是建设单位应保障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新建建筑光伏建设政策和技术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查建筑光伏建设内容,三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建筑光伏建设,四是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新建建筑光伏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副主任苏晶从通知的制定背景及依据、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关键词诠释、主要内容说明、其他说明、有利举措等六个方面对《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进行了政策解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本次宣贯会为契机,持续推动我市建筑光伏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