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有关单位及企业: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第62号令)、《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864号)要求,经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排查,将元江县辖区内以下1户货运源头企业列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公布如下:矿山类企业: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要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档案,被公布的源头企业若有意见,请向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