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工信和科技局、各相关单位:为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科技成果产出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信息共享,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积极主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含自然基金项目),并做好推荐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1.已验收通过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2.已结题通过的国自然、内自然项目,二、登记流程线上:1.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http://219.159.12.174:7075/index.shtml)分别注册,2.申报人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3.申报单位审核,4.推荐单位审核,5.自治区科技厅审核,线下: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账户登陆系统下载“科技成果登记表”盖章(完成单位、推荐单位、批准单位),联系人:成果转化与人才科张颖史琨联系电话:8991974乌海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