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以公布,中期至2030年,市区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期,市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具体如下: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建设指标体系序号类别指标现状(2021年)近期(2025年)中期(2030年)远期(2035年)1核心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约建成区31%面积)≥75%(建成区55%以上面积)≥75%(建成区80%以上面积)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2水安全城市防洪标准金华城区干流的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现状再生水利用量合计约0.3585万m3/d,(2)片区管控综合考虑下垫面本底条件、建设情况、用地性质等因素,经过平衡后最终满足目标要求,共计面积32.00平方公里,预计至“十四五”末,满足省建设厅对金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要求,包括9大类,海绵投资约45.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