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2025年3月24日起,对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绩效考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计主要内容检查绩效考评制度设计与执行情况、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重大项目投资绩效、资金使用效率与风险控制、薪酬激励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等内容,二、审计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5月20日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闽清县审计局2025年3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