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依据《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长工信联字〔2024〕20号)文件,结合征集试点企业等相关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拟奖补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委市政府1350办公室电话:0431-88777388附件: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拟奖补企业名单(第一批)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