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工业储备地2023-052号地块,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福清)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用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工业储备地2023-052号地块,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福清)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下文简称“该项目”),5年考核期内,每年引入包括科技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校企联合实验室、人才实训基地等在内的总数不少于20个的项目公司或平台入驻园区,5年考核期内,2.该项目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按照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兼容)作为住宅用地等其他土地用途,建筑功能用途不得作为住宅、餐饮用房等其他建筑功能用途使用,3.该项目允许对标准厂房进行分栋、分层转让,竞得人在引进符合产业要求的项目企业,具体相关事项按照融侨开发区《福清市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4.该项目标准厂房分栋、分层转让后的产权仍为工业厂房,6.该项目厂房单体建筑内的卫生间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集中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