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线上初审时间为5月1日-5月20日,3.推荐上报,各市工信局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于5月31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二)评价材料1.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3)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6.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2.地市初审,各市工信局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于5月31日前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孙凯,0551-62871819,省新技术推广站,吴志峰,0551-6287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