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策性农业贷款项目贴息(贴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对于2024年从事粮食、蔬菜、生猪等重点保障任务生产,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80%核定贷款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50%核定贷款贴息,二、申报条件(一)主体条件1.贴息(贴费)扶持对象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涉农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及农户,3.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本市注册登记2年以上,4.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5.贷款贴息贴费资金申请表,五、申报流程1.由经营主体自行做好贷款贴息贴费申请表的网上申报及递交银行部门审核盖章工作,完成《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财政贴息贴费项目申报汇总表》的汇总工作,六、时间要求1.报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的经营主体需在3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表的填写以及打印工作,2.乡镇(相关单位)需在4月25日前将红头文件、汇总表、主体申报材料(彩色扫描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种业创新的经营主体,以及获得“政银保担”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重点支持,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2.承诺书(样张)3.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财政贴息贴费项目申报汇总表4.上海市崇明区贷款财政贴息贴费资金申请表(样张)5.“随申办”企业云APP登录认证指南6.经营主体管理服务系统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