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甬高新〔2024〕56号)和《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宁波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高新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甬高新建〔2024〕5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给予宁波金宇天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总额378万元,请企业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业发展奖励资金作用,切实在抓安全、促生产有显著成效,特此通知,附表:高新区2025年交通运输业发展奖励明细表高新区2025年交通运输业发展奖励明细表.docx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