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推动质量标准品牌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高新市监〔2025〕4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向所属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初审盖章后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审核,提出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质量标准品牌提升项目拟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最终补助名单以财政局复核结果为准,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受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受理机构:宁波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811电话:89288949,89288947附件: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质量标准品牌提升项目拟补助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