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拨付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及生活资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一)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分A、B、C三档进行资助,生活资助经费根据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协商的方式方法,设站单位须认真审核资助经费支出情况,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结余部分须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结余部分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生活资助人员中途退站博士后须将全部生活资助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六)获得A、B档资助科研项目须进行项目开题、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开题及中期考核报告须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题验收报告须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得C档资助科研项目须提交开题及结题报告,结题报告须在资助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交,三、其他要求(一)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要及时通知博士后站、博士后,(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对设站单位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三)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请在1月15日前书面反馈经费到账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