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深圳市各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范围如下: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申请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完善留创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服务机构申请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三、资助等次及标准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搜索“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申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的评审建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获资助单位应当在公示期满一年内完成项目执行并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资金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能重复获得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六、申报材料(一)深圳市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七、其它事项(一)每家留创园及服务机构一年只可申请一次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附件:深圳市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项目申请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