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5〕90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推动工法研发与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规定申报条件的工法,(三)鼓励应用在改善型住宅建造中的施工工法申报,二、申报程序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三、申报要求(一)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4月21日,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企业服务”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填写申报信息生成带有“SJGF”水印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核对后加盖企业公章,(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核验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汇总表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提交我厅,025-51868639附件: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3月14日附件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1.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原件(需加盖公章),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标准相关内容的复印件),4.工程应用证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法应用证明原件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8.工法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