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及《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现就关键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制订项目遴选方案如下:一、项目名称关键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意向用地单位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浩电子”)三、项目可行性研究(一)项目必要性分析1.电容器作为电子电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元器件,意向用地单位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制造各类铝电解电容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四)项目建设效益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以5年为周期,推动光明区电解电容器产业进一步发展,(五)竞买方式本项目通过独立竞得用地方式获得建设用地,(六)竞买主体资格竞买申请人应为按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要求遴选通过的企业,产值包含用地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入统计的产值或营业收入):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17亿元、20亿元、28亿元,每五年累计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不低于140亿元,3.税收规模(税收包含用地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税总额):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税总额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0.51亿元、0.52亿元、0.6亿元,每五年累计在光明区纳税总额不低于3亿元,六、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约2.7万平方米(最终以选址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六)权利限制: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规定,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