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及《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现就卫光生物血液制品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制订项目遴选方案如下:一、项目名称血液制品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意向用地单位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物”)三、项目可行性研究(一)项目必要性分析1.血液制品产业是重点发展产业,国内血液制品市场规模2022年约为512亿元,意向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统产值12.5亿元,(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产值包含用地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入统计的产值或营业收入):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13.5亿元、15亿元、16.2亿元,或2025-2027年累计产值不低于44.7亿元,且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9.5亿元、10.5亿元、11.3亿元,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不低于118.5亿元,每五年累计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不低于250亿元,3.税收规模(税收包含用地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税总额):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税总额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0.69亿元、0.85亿元、0.92亿元,且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不低于0.48亿元、0.6亿元、0.64亿元,在光明区纳税总额不低于7.57亿元,每五年累计在光明区纳税总额不低于20亿元,六、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约7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