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桂工信企业〔2022〕836号),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通过评选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才有资格推荐申报工信部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四、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送达我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联系,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