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应为经授牌的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单位,二、资助内容对创新中心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次申报指南公布之日,用于创新中心新(改、扩)建场地、提升开放赋能功能的支出予以资助,每家创新中心累计最高资助1000万元,其中装修和设备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装修不超过300万元、设备不超过500万元(无房租支出则设备可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每家房租资助不超过三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pdcz),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附件包括:(1)申报单位建设、运营创新中心的资质证明,(2)装修支出材料,(3)设备支出材料,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招标比价等材料,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