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管理办法》,现发布2025年度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申报指南,二、申报条件(1)GOI发起主体应当为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2)具备明确的建设方案、赋能规划,建设方案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主体、资金来源、投入方向等,(3)拥有或规划建设位于浦东新区的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开放创新空间,该空间须有明确的开放创新功能、用途、管理方案,在“政府有”中点击“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申报”进入申报页面,2、上传附件材料(1)发起主体在行业内影响力的相关证明(说明)材料,(2)发起主体支持建设开放创新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非发起主体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的情况),(3)开放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需包含开放创新中心主体介绍、赋能规划、开放创新中心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分工、简历),开放创新空间规划方案等,(4)近一年内举办行业影响力或区域影响力活动的记录、报道等材料,申报单位须对其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