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根据《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昆明经开区将组织开展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12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二、有关要求(一)根据《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逾期不提供评价材料或连续2次评价为基本合格,(二)企业变更企业注册名称及注册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三)评价材料按照附件要求的顺序,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将纸质版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于2025年4月20日17:00点前报送至昆明经开区管委会10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邮件名称编辑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名称”),68510913邮箱地址:412010308@qq.com附件:关于开展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昆明经开区)附件2-3.评价提纲附件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8)附件5.2025年度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评分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