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的有关规定,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申请在凌源市政府网站公告“凌源钢铁集团焦炉装备升级绿色发展改造项目配套焦炉煤气制LNG、氢能(液氨储氢调控)项目”选址方案,公告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建设单位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凌源钢铁集团焦炉装备升级绿色发展改造项目配套焦炉煤气制LNG、氢能(液氨储氢调控)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建筑层数1、2、6层建筑面积127620.6平方米容积率0.61建设用地面积358516平方米建筑密度31%详见鸟瞰图联系电话:0421-6859550特此公告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