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5〕22号,为做好我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和2019、2022年专精特新企业到期复核,三、组织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三)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企业报送申报材料企业申报需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同步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企业合规经营佐证材料),五、材料报送请有意愿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于5月16日前登录培育平台完成自评和申请,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5〕22号)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5年3月20日(联系电话:5818617)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