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及《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2〕836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才有资格推荐申报工信部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二、复核工作(一)工信部公告的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将通过初审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复核材料报送至我厅,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需要对复核材料进行初审,(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及佐证材料、《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送达我厅(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中小企业发展处,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4.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5.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7.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8.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wps附件2: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wps附件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wps附件4: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wps附件5: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wps附件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权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7: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8: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