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征集条件公告如下:一、采购预算2025年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除需通过平台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外,二、实施时间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三、发放平台及服务提供商要求发放平台及服务提供商需要根据要求完成本次消费券发放:(一)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及具体发放细则,(二)根据管理局要求搭建消费券发放及审核平台,(五)消费券发放结束后提供消费券发放项目全程数据及《2025年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情况报告》,(六)配合提供消费券审计有关材料,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三)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四)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六)根据资质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如:团队能力、企业实力、本地化能力、发放平台系统demo或平台运行说明),综合能力、经验和服务等条件择优选择1家企业作为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