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落实省、市数据局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第二批)入库登记工作部署,拟开展第二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工作,(二)申报主体为提供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机构等,机构可申报多种类型企业,是指凭借技术领先和资源优势,包括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其他数据资源企业等,包括从事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保障、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技术型企业,提供数据可信安全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子系统(地址:debec.hubei-data.com)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申报机构可通过入库登记子系统下载《申请表》模板提前准备,(二)审核入库流程采取初审、终审两级审核方式,机构可通过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子系统查看入库申报进度,(三)入库企业公示对于通过审核的拟登记入库的数据要素型企业,四、培育扶持进入省级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的企业将优先享受以下省级培育扶持政策,为企业提供场景、数据、技术、产品等供需对接渠道。